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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2节

“顾青青,你没有真挚的友情,你理解不了,我也不求你理解。”

“但,你不能污蔑我和小敏,更不能用钱去侮辱我们的友情。”

顾倾城冷笑一声,“你帮她养?那我问你,娇娇长到五岁了,你是喂过她一次奶,还是给她穿过一次衣服、洗过一次澡?”

“还有,如果你没有结婚,你没有老婆孩子,你就是拿你全身的血肉去跪舔你的‘好朋友’,都是你自己的事儿,我也管不着。”

“可你不是!你结了婚,你有了老婆孩子,你赚的每一分钱都不再属于你自己,而是属于整个小家庭。”

“哦,对了,这么算来,不只是养孩子的钱,还有郑敏住院生孩子、坐月子……你花给她的每一分钱,都有我的一半儿……”

拿了炮灰剧本(三十五)

顾倾城这话,绝对的杀人诛心。

郑敏不只是被当众扒光衣服了,而是被撕破皮肉,把一切最隐秘的东西都摊晾在大庭广众之下。

活了二十几年,郑敏第一次如此的难堪。

无地自容啊!

羞愤欲死啊!

常爱国习惯性的想要帮郑敏,但嘎巴嘎巴嘴,却不知道说什么。

这年代确实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,且为了帮助朋友、亲戚,牺牲小家的例子,更是比比皆是。

顾倾城的这番话,绝对算上的标新立异、特立独行。

可,莫名的,许多在场的已婚妇女们却有着极大的共鸣。

对啊,丈夫赚的钱,就该属于他们这个小家庭。

饿着老婆孩子,却拿钱去帮助别人,好似大义凛然,实则自私透顶。

凭什么啊?

你要是这么喜欢当冤大头,你别结婚,别拉着无辜的妻儿下水啊。

而既然结了婚,有了儿女,就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与义务。

众人,尤其是那些妇女们,看向顾倾城的眼神都是明亮的——啊啊啊,我辈楷模!

还有霍远征,倒是想帮自己的妻子再辩解几句。

可他是真的怕了顾倾城的那张利嘴。

他真怕顾倾城会说出:“嗯,理解,你毕竟是郑敏的丈夫。”

“她赚到的钱,也属于你们的小家庭!”

话里话外,顾倾城绝对能够将他说成一个“靠着妻子去跟有妇之夫交朋友而发家致富的软饭男”!

如果真的让顾倾城说出这样的话,霍远征的脸皮算是彻底被撕下来,并被人家反复践踏。

霍远征经过一番挣扎,最后认怂:“多少钱?”

他给!

顾倾城:……早就这么痛快不就完了?

非要逼逼赖赖!

顾倾城仔细算了算,把常爱国有可能攒下来的私房钱加起来,再乘以三。

祸水弱弱的提醒:“陛下,是不是有点儿过啊!”

咋还乘以三?

顾倾城送给祸水一个大白眼:“原主抚养了娇娇五年,除了钱,也付出了心血。”

“如果娇娇是个有良心也就罢了,但你看看娇娇,她似乎早就知道了郑敏的存在。”

“还有,再次看到我,她也是只知道往常爱国怀里钻。”

养不熟啊!

感情,是肯定没有了。就算有,估计也不多。

那就还是谈钱吧。

五年的抚养,除了必要的开支,还有奶水钱、保姆费,以及常爱国为了娇娇而对妞妞造成的精神损失费……

顾倾城觉得,自己只要三倍,已经算是宽容大度了呢。

祸水:……好有道理,我竟无言以对。

顾倾城算了又算,伸出了两根手指头。

霍远征:“好,两百就两百!”

顾倾城撇撇嘴,“两千!当然,如果你舍不得,或是实在拿不出来——”

霍远征:……玛德,就算真的舍不得,或是真的没钱,也不能认怂啊。